一、保安人员基本要求
(1)上岗前应适当修饰,保持仪表、仪容的端整洁,精神饱满,在岗时不允许手插入口袋;
(2)保安人员的头发应勤梳理,不留长发,不留鬓脚,不留长指甲;
(3)立岗时,在规定位置上立姿,左脚向左跨出,双脚与户同距,作跨立状,上身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落于两脚之间,挺胸收腹,两手后背于皮带处,左手握右手腕;
(4)对讲机佩带在腰间皮带右后侧,耳机塞在右耳,话筒别在衬衫左领上,用较慢语速进行对话;
(5)上岗要保持制服干净无褶皱,衣服纽扣全部扣上,大沿帽佩带白手套,穿黑色皮鞋,保持光亮,领带系好后,领带下口与皮带下沿相齐;
(6)不在工作场所以外的场合穿制服;
(7)不在公众场合抽烟、闲聊、阅读书报、大声喧嚷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8)值岗人员只能在保安休息室内喝水、休息,不允许在执岗时端着茶杯喝水或拿着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在管理区域内走动;
(9)值岗态度认真,做好相关记录,不能代他人填写。交接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班人员未上岗前,当岗人员不准下岗。
二、交接班规范
(1)当班保安站在原位,接班保安面对当班保安走到约两步间距处,双方立正目视对方同时敬礼;
(2)敬礼:身体挺直呈立正状,右手从胸前快速升至右侧脸庞,大臂保持与户相平,大臂与小臂呈45度夹角,手掌与小臂呈一直线,五指并拢,中指离太阳穴2厘米左右;
(3)礼毕,当班保安以规范用语简述当班情况:“本班情况正常;”或“本班发生某事情,具体情况请看当班记录;”
(4)接班保安听明白后,回答“明白”;
(5)交接双方站在原位完成保安器材移交;
(6)双方再次敬礼;
三、行为准则
(一)保安员应做到:
1.对业主、客户热情礼貌,有问必答,有求必应;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因故暂离岗位的应请假,直至有人接替才能离开;
3.上岗前10分钟到岗,并检查个人服装、仪容、仪表,保持着装整洁、仪表端正、佩带整齐,执勤时精神饱满,自然大方;
4.上岗时不准吸烟、喝酒、吃东西,不准做与工作无头为事,不准聚众说笑、打闹、不讲闲话,严禁上岗睡觉和打私人电话;
5.未经班长或队长同意,不能托人和代人上岗;
6.必须服从指挥,忠于职守,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圆满完成自己承担的治安保卫任务;
7.值班室内严禁容留非本部人员逗留;
8.队员必须无条件服从保安部工作安排、调度,按规定完成任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拖延,如果不满,事后可越级反映;
9.严于律己,坚守原则,对任何人任何事都要秉公执法,决不徇私舞弊;
10.加强班组个人之间的合作,互相配合,保障重点部位绝对安全;
11.凡遇集体、各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保安人员无论正在执勤与否,都应挺身而出,大胆果断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12.积极参加政治、业务技能的学习,努力提高思想道德和服务水平,加强法制观念,熟悉治安保卫和消防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二)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扣押或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4.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6.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